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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务”受到区人大常委会好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11:49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汪仕林 实习生肖黄 通讯员唐芳 邓超报道 7月21日下午,福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对福田区检察院“阳光检务”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对该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百名检察官进社区”活动,网上申诉、网上举报,设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服务窗口等“阳光检务”给予了好评。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建强调,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开拓阳光检务的领域和空间,多提供便民服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昨天下午,区人大视察组在区检察院检察长宋继江的陪同下参观了检察院,很多人都表示还是第一次到检察院来,通过视察对检察机关办案流程有了一个基本认识。

  据介绍,福田区检察院“阳光检务”的许多举措在全市都是率先推出。该院主动打破检察机关神秘感,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务信息,重点推出了13项具体工作措施,去年开展“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11场次,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共300余人参加。今年以来,又首次向境外嘉宾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内、外网站建设,群众可以在网站方便快捷地了解到检察院的机构职能、联系方式、控告申诉的途径、立案标准、举报方法以及办理各项业务的具体流程。在一楼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以轻松活泼的动漫形式滚动播放检务公开的有关内容,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检察职能和检察业务流程。

  该院在总值班室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案件查询接待室,设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服务窗口,在接访室和检察长接待室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接访。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如在制作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及撤诉等检察文书时,增强说理性,充分阐明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举办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今年6月,组织百余名检察人员到10个社区开展了法律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了表达利益诉求的便捷途径。积极拓展接受人大监督的新途径,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监督、指导和支持。

  在视察中,区检察院有关人士还重点介绍了新建案件管理中心的先进性,通过完善案件管理系统对检察业务实现流程控制,使案件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松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过程监控。案管系统自动轮案,防止了关系案、人情案;集中管理赃证物,杜绝了不廉洁隐患,有利于防止办案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区人大代表在座谈时认为,区检察院积极探索阳光检务的方式和途径,拉近了社会大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做到了“以公开赢公正、以公正赢公信”,成效突出,应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建议,区检察院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丰富阳光检务的新方式和手段,拓宽检务公开的内容,切实推进公开的深度,建设开放式检务公开大厅,开通福检阳光热线和服务企业网上绿色通道,在进社区的同时,也可以探索阳光检务进企业、进校园,进城中村、进工业区等。可以公开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的有关情况,公开检察工作的各类业务工作动态和有关重大活动,完善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探索把阳光检务和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的工作联系起来,建立阳光检务长效机制,落实区委“阳光理政制度唯上”的要求,有力地推动福田管理法治示范城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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