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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泉遭供应商上门追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13:31  法制晚报

  任泉遭供应商上门追债

  供货商:燕莎店欠款70多万 经纪公司:欠款与任泉无关

  本报讯(实习记者何勉洁特约记者廖婕)昨天下午,位于朝外大街的“蜀地传说”蓝岛店外聚集了十余名供货商代表,因同属餐饮公司的另一家店拖欠货款多月,他们欲向大股东任泉讨个说法。

  下午2时3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供货商代表康先生介绍,从今年3月开始,“蜀地传说”燕莎店拖欠他配料的货款10多万。现场的供货商介绍,该店拖欠的货款不止一家,加起来总共70多万。

  据了解,今年3月份,“蜀地传说”燕莎店因拆迁而关闭,当时供货商接到通知,告知由于法人代表已经更换,他们之前和该店签订的供货合同无法履行。

  康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合同正本,上面有北京蜀地传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据了解,艺人任泉是该公司的最大股东。

  水产供货商张先生曾因拖欠货款将该公司告上法庭。他向记者展示了7月17日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该公司欠其5万多元,行为确属违约,法庭宣判于判决生效后3日之内,被告给付原告货款。但张先生说,到现在他也没要到货款。

  由于燕莎店的法人更换而且联系不上,供货商们只能到蓝岛店要求见新法人,并希望任泉出面解决此纠纷。

  蓝岛店值班经理李女士告诉记者,蓝岛店与燕莎店是独立经营的两家店,蓝岛店没有与他们产生任何债务关系。

  任泉所属的华谊兄弟经纪公司负责其宣传工作的王小姐表示,燕莎店已同任泉没有任何关系,而蓝岛店确实是任泉经营。

  律师说法

  纠纷与股东无关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的王庆律师表示,因为签订合同方是蜀地传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以不论法人代表是否更换,不影响公司按合同承担责任。同时,王律师表示纠纷与股东没有关系。

  王律师建议,供货商可根据法院判决书向执行局申请执行,或集体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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