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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问责制向普通高校和省级医疗机构延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14:25  云南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7月22日电(记者杨跃萍)由于选用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辅导材料质量低劣,相关师生意见较大,昆明理工大学大学外语部负责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受到学校问责,被予以诫勉谈话,并责成退回学生书款1.5万余元。

  目前,问责制正在向云南普通高校和省级医疗机构延伸。与问责制相配套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也同时在高校和省级医疗机构中推进。作为试点高校之一,昆明理工大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共对3名处级干部和1个部门进行了问责。

  记者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7月起,云南省有29所高校和27个省卫生厅直属医疗机构等单位已全面启动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为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出院病人对医生满意度调查制度,35个临床科室每月都召开病人座谈会。

  去年云南省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重点建设"责任政府",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事项进行问责,全省问责各级干部1417人。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颖说,目前高校部分干部职工不同程度存在着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拖拉、态度冷漠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实施"四项制度"对于广大高校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和平说,实施"四项制度"将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正确履职、依法行医、依法防病,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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