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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致1死7伤抢劫杀人案3名疑犯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14:57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7月22日电 (敖秀英、范春生) 辽宁抚顺“6·14”抢劫、杀人、强奸案,一夜之间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1人被强奸的严重后果,在当地引起极大震惊和关注。日前,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经过提前介入和认真审查,对3名嫌犯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宋荣,今年24岁;张某,19岁,2005年曾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6个月;李某,20岁,系抚顺某歌厅坐台小姐,她和张某系对象关系。

  宋荣和张某在新抚区某饭店打工时结识,工作辛苦却收入微薄,让两人生出抢劫的念头。开始,宋荣和张某并没有明确的抢劫目标,有时甚至连10元、20元也抢。

  李某则认为,他们这么干没什么出息,怎么也发不了财。“我告诉他俩,抢10块钱也是犯罪,抢一万元也是犯罪,不如干脆干大的。”李某向办案人员这样交代。于是从今年5月起,3人就采用刀刺、殴打等手段,连续抢劫作案多起,伤害多人,劫得财物价值数万元。

  6月14日23时许,宋荣和张某在抚顺市中医院门诊北侧车库前,持刀刺死了途经此地的冯某后逃离现场,随后二人又在步行街地下通道处对刘某和怀孕的万某夫妇实施抢劫。宋荣随后回到中医院附近,发现冯某已经死亡。15日零时许,丧失理智的宋荣在福天龙烧烤门前和育才小学北侧持刀连续行凶,见人就刺,造成姚某、韩某、徐某、孙某等4名被害人身负重伤。

  15日凌晨1时许,宋荣、张某、李某在十道街金盛园酒店门前会合,恰巧被害女性罗某途经此地。宋荣刺伤罗某后,又将其拖至道路一旁实施强奸。

  据悉,“6·14”暴力犯罪发生11小时后,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案发当日,抚顺市检察院就派出检察干警提前介入案件侦讯活动,从程序到实体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诸多定案所必需的补证意见,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从严、从快办理的建议。介入期间,检察官采取同步审阅案卷、同步核实涉案主要证据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方式,提前熟悉、核实案情,固定、完善相关涉案证据,最终在较短时间内作出了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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