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2日讯(海都报记者陈佳裕 林良标 通讯员 叶长青)昨日,鲤城区法院开庭,不公开审理了陶某强奸弱智少女钱小红(化名)一案。庭上,鲤城区检察院派人出庭支持公诉,并在公诉词中提出,被告人陶某多次奸淫弱智少女,依法应从重惩处。
今年4月26日上午,鲤城金龙某塑料厂老板曾某,带着一名女孩前往鲤城郊区刑侦中队报案称,女孩是他的外甥女,被自己厂里的员工陶某强奸了。少女名叫钱小红,今年14岁。经民警询问,得知小红是名弱智女,便耐心地向她了解被辱的过程。
小红说,4月23日晚,她被陶某叫到宿舍吃橘子。吃完橘子后,陶某就动手剥其衣裤,并将她强奸。随后两晚,陶某同样以请吃橘子为由,将她叫到宿舍奸淫。
陶某现年36岁,贵州松桃县人。经查,他于20岁时在老家抢劫、强奸一妇女,被判11年有期徒刑,并于2003年刑满释放。得知前科被查悉,陶某交代了强奸钱小红的经过。
据悉,鲤城区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