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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林木被盗砍 社区委托检察官打官司 官司,林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17:19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2日讯(海都报记者 魏柳菁 通讯员 吴东昱 陈国艺 实习生 陈桂花)他们合伙盗伐了一大片集体林木,正要运走时,被森林公安当场抓获。近日,丰泽区检察院受林木所属社区委托,将55岁的叶某等3人告上法庭,索民事赔偿。据悉,这是丰泽区首例公诉机关为国家集体利益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叶某是丰泽一社区安息堂的看守人。年初,他和一朋友闲聊时,对方给他指了条赚钱的路子,“安息堂后山上不是有一大片的相思树吗?我有个四川老乡可以叫人砍林木,你们可以一起赚点钱。”叶某动心了。几天后,他和四川人尚某见了面,对方一口承诺要给叶某3000元的介绍费,当场就甩出了1000块订金。

  想到自己不好带路,叶某便叫朋友黄某带路。今年3月8日,尚某带人上山砍树时,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挠,但他们并未收手。5天里,他们共计砍了11.9立方米的相思树。正当尚某准备将9吨多林木运走时,被森林公安拦截。

  经鉴定,叶某等人合伙盗伐集体林木,造成了5000多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事后,叶某等3人被指控犯有盗伐林木罪,被告上法院。不过,检察官认为,叶某等人违反了国家保护森林法规,除应受刑律制裁外,还给集体造成了经济损失。

  随后,检方向林地所有者东海街道宝山社区建议,让对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社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又委托检方代为办理诉讼。近日,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再次将叶某等3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3人连带赔偿5000多元。

  “凡是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检察官说,法律规定,损坏国家、集体的财产或他人财产的,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盗林贼除了折价赔偿外,也可以通过补种相同林木、修护维护的方式,使遭破坏的环境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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