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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销售经理收受回扣5.8万 经理,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17:24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2日讯(海都报记者 廖明生 通讯员 陈慧聪)利用担任销售经理的职务之便,向经销商和客户索要回扣近6万元。近日漳州南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这名销售经理林某山。目前,林某山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拘。

  据了解,林某山家住漳浦县盘陀镇,1996年从漳州工业交通干部学校毕业后,2001年到南靖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任该公司驻广东、泉州业务员及业务主任。2005年6月,辞职转到漳浦县某食品有限公司担任区域经理。2007年5月再次回到南靖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市场的开发与管理、公司区域业务员日常工作以及客户订单管理和货物配送安排。

  2008年8月,林某山以待遇不高为由再次辞职跳槽到平和一食品公司任省级经理。2008年底,南靖的食品公司发现原来一些客户跑到其他食品公司,立即开展市场调查,发现林某山在该公司期间收受客户贿赂,并将客户拉到新上任的公司。遂向南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经警方初步调查,2007年5月至2008年7月间,林某山在担任南靖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期间,利用在公司的职务向客户索要回扣。6月18日林某山在安徽省合肥市被警方抓获。

  随后民警辗转漳州、厦门、泉州等地开展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林某山于2007年5月至2008年7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取消经销权、解除货物运输关系、促销赠送产品按金额返利等方式向南靖县某食品公司的经销商、客户索要回扣少到720元,多至10800元不等,共收受他人资金人民币587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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