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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新规限制强制拆迁 停水停电撵拆迁户罚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1:34  东方今报

  □记者 王献军 实习生 宋青丽

  今报郑州讯 昨日,郑州市拆迁办公布了最新修订的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对无证拆迁、拆迁期内强行拆迁、不按标准补偿安置等多种违法拆迁行为,都给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

  无证拆迁按拆迁房屋面积罚款

  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就擅自组织拆迁,针对这种行为,新的处罚规定严厉了许多。

  其中,已经开始动员住户搬迁,经查处后停止或拆迁房屋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按照已经拆迁的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罚款20元;违法发布拆迁公告动员住户搬迁,经查处后停止或拆迁房屋面积在5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的,按已经拆迁的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罚款40元。

  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开始拆除,住户已经搬迁,或拆迁房屋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已经拆迁的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罚款50元。

  拆迁期内强行拆迁最高罚10万

  为了赶工程进度,一些地方会在拆迁期内强行组织拆迁,损害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权益。

  按照规定,在约定或裁决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强行拆除被拆迁人未搬迁的房屋,经查处后,能够积极改正且未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罚款5万元;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被拆迁人损失,罚款10万元。

  为了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赶走,拆迁人强行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的,被查处后,如能够积极改正、赔偿被拆迁人损失,罚款3万元;不能及时改正的,责令其立即改正,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罚款5万元。

  不按标准补偿安置要重罚

  能否按照约定标准补偿安置并足额发放补偿安置资金,是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新制度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其中,未按批准的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拆迁房屋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责令改正并罚款3万元;拆迁房屋面积在5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的,罚款升至8万元;拆迁房屋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罚款升至10万元。

  没能给被拆迁人足额发放补偿安置资金的,经查处后,拆迁人能及时改正的,罚款1万元;不能及时改正的,罚款升至5万元。

  另外,新制度对拆迁人骗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不按拆迁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实施拆迁、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等情况,也作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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