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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走鬼9成忧转正收税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1:48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市城管局称就地规范主城区几无空间可选

  ■新快报记者 吴梦纾 尹辉 实习生 余慧

  前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最大亮点在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可以不包括经营场所,但其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走鬼”多担心场地偏远

  面对“走鬼”合法经营问题,记者昨天随机采访了二十余名“走鬼”,九成以上表示,首先担心的是税费问题。

  在棠下村天桥附近摆摊卖服装的小唐听闻此事,第一反应是最担心税费问题,“税的高低直接影响成本”,其表示一旦申请登记成合法个体商户,税费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宁可继续和城管打游击,“毕竟做‘走鬼’就是为了省那点钱”。

  相关证件的办理费用、培训费用也成为“走鬼”关注的重点。对于固定场所经营,“走鬼”多担心场地过于偏远而影响生意。

  后续管理是最难问题

  针对“走鬼”注册登记问题,市工商局分管工商注册业务的副局长周帮华表示,以目前工商系统的人力,登记的压力将会十分巨大,甚至可能不堪重负。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相关的操作细则出台,才能明确这些问题,解决登记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此外,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张伟建表示,对于走鬼所销售的食品及服装等,产品质量的监管一直是老大难问题,例如小吃,正规企业对于添加剂是有明确标准限制的,但是“走鬼”自己制作的产品,往往为了口感和外观,在缺乏相关知识的情况下,会过度使用添加剂等。工商若以户为单位,检查难度和监管都将存在很大困难。

  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表示,对“走鬼”登记造册,便于城管管理,但身份合法化后,选定经营区域比较困难,以广州的经验看,周边城区可以试点,但主城区选点困难。“选点要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生活秩序,不影响市容市貌。”他说,如果按照这“三个不”,主城区几乎无空间可选,而城乡接合部土地不是那么紧张,就地规范“走鬼”比较可行。

  征求意见稿四大亮点

  亮点一:个体户可申请贷款

  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亮点二: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可向住所地申请登记为个体户

  征求意见稿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规定的区域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告知个体工商户,并另行指定经营区域。

  亮点三:个体户雇工人数不再限制

  现行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而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体工商户根据经营需要可以聘请若干帮手或者学徒。

  亮点四:平等准入、公平待遇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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