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新规,今后代办交易二手房须复核公证书
新快报讯(记者 黄颖)7月21日,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出通告,规定当日起,市民委托他人代办二手房交易的,市及各区交易中心须将委托公证书送到相应公证部门复核后才受理。
近几年,有不少不法分子借租房子的机会骗取业主的房产证,并伪造委托公证书,称业主委托其把房子卖掉,骗取巨额房款。另外,也有不法分子利用房地产赠与等方式来转移业主的房产。
针对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市民凡是持公证书办理因房地产赠与、继承、遗赠申请的转移登记,委托他人代为申办的房地产转移登记、房地产权利人(仅自然人)名称变化的变更登记、房地产抵押权登记,交易中心都首先要将公证书转相应公证部门复核后才受理。另外,公证部门复核公证书时间不计入房地产交易登记案件办理时限,也就是说,即使市民把交易资料已经交给了交易中心,但公证部门把核查结果送回来后,交易中心才计算交易办理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