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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被指“私吞”货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2:1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蓝筠)快递货物丢失后,客户称托运的两台电脑价值3万余元,却只能得到1千元的赔偿,他担心货物被“私吞”。北京鸿怡快递服务表示,货物确已遗失,但因未保价,赔偿金额已达上限。

  电脑经销商刘先生说,他找快递公司索赔,被告知赔偿上限为1千元。当他要求看快递公司6月1日的监控录像时,对方表示,公司的监控录像只保留20天。

  “事情还没解决,干嘛删录像资料?”刘先生怀疑货物实际上被对方“私吞”。

  昨日,鸿怡快递负责人彭先生证实,刘先生的货确已遗失,但是在运送环节出的问题,快递公司不会私自截留。

  他说,对方未保价。所以,只能按照公司规定的赔偿上限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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