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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擅改旅馆 业主将上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3:08  华龙网-重庆商报

  南坪商业大楼一“黑旅馆”被查记者 欧阳祖兵 摄(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 姜涛)昨日,市工商局发布消息称,由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的为期四个月的无照经营小旅馆集中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4个月内,工商、公安系统共摸排无照小旅馆2451户。为杜绝黑旅馆死灰复燃,今后,小区业主需与业主委员会或物管签订协议,未经许可业主不得擅自将住宅改为旅馆。违者将被起诉至法院。

  “经过4个月的治理,我市黑旅馆得到了有效治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以居民住宅为主要载体的房屋租赁和旅馆业发展迅猛,这些家庭式旅馆、公寓、出租屋往往达不到消防硬件要求不具备开办条件,存在消防隐患、治安隐患等突出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解决无照黑旅馆问题,市工商局、公安局自今年3月开始,用四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无照小旅馆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打掉无照经营小旅馆2451户,引导规范办理登记252户,取缔无照小旅馆199户,治安拘留2人;经教育引导,395户无照小旅馆业主主动停止经营活动。目前,尚有691户无照小旅馆待处理。

  此外,黑旅馆大多藏身于居民小区中,因入住不需要身份证登记的原因,入住黑旅馆的人鱼龙混杂。容易在小区内引发偷盗、抢劫等治安案件,更为犯罪分子提供了避难所。

  “现有的处罚手段很难阻止黑旅馆死灰复燃。”市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黑旅馆大多都是通过租赁。按照现有的手段,被查后,工商部门只能对其经营物品进行没收。处罚不痛不痒,促使黑旅馆极易死灰复燃。为此,工商、公安部门将实行无证照小旅馆长效动态管理,由公安部门运用对居民小区、物业小区、物管企业的治安管理优势,将小区物管企业和社区居委会作为治安管理第一责任人,与其签订责任书,加强对辖区小旅馆的日常跟踪监督。另外,还将从民事维权的角度引导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企业与业主签订未经许可不得将居民住宅改作旅馆经营的协议,违者将起诉至法院进行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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