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抚顺“6·14”案1死7伤 3人被批捕

  辽宁抚顺“6·14”抢劫、杀人、强奸案,一夜之间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1人被强奸的严重后果,在当地引起极大关注。日前,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对3名嫌犯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宋荣,今年24岁;张某,19岁,2005年曾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6个月;李某,20岁,系抚顺某歌厅坐台小姐,她和张某系对象关系。

  一开始,宋荣和张某甚至连10元、20元也抢。李某则认为,他们这么干没什么出息,怎么也发不了财,“抢10块钱也是犯罪,抢一万元也是犯罪,不如干脆干大的。”于是从今年5月起,3人就采用刀刺、殴打等手段,连续抢劫作案多起,伤害多人,劫得财物价值数万元。

  6月14日23时许,宋荣和张某在抚顺市中医院门诊北侧车库前,持刀刺死了途经此地的冯某后逃离现场,随后二人又在步行街地下通道处对刘某和怀孕的万某夫妇实施抢劫。宋荣随后回到中医院附近,发现冯某已经死亡。15日零时许,丧失理智的宋荣在福天龙烧烤门前和育才小学北侧持刀连续行凶,见人就刺,造成姚某、韩某、徐某、孙某等4名被害人身负重伤。

  15日凌晨1时许,宋荣、张某、李某在十道街金盛园酒店门前会合,恰巧被害女性罗某途经此地。宋荣刺伤罗某后,又将其拖至道路一旁实施强奸。

  据悉,“6·14”暴力犯罪发生11小时后,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新华社)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