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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将赴各地督察机构“超编”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员21日透露,今年下半年,中编办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赴地方督察调查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省级和省级以下的政府机构“超编”的问题。“此次各地改革的自主权大,变动也大,这次中央赴各地督察和纠正力度也将比以往要大,并有‘据’可依”。

  这名官员所称的“据”,是指6月底由中纪委下发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家认为,《解释》是中央第一次严肃查处机构“超编”的规定,这也是将人员编制纳入法律化轨道前进了一大步,但未必能起到根治的效果,建议全国人大对此讨论立法。

  在新的一轮机构改革中,除四川灾区因救灾延期上报机构改革方案外,国务院已批准了全国30个省(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目前正是各地机构改革如火如荼的执行阶段。今年下半年,中编办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赴各地督察各地机构改革推进情况,严查“借改革之名,行超编之实”。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进行的四次地方机构改革中,都逃不脱“超编———精简———又超编”的怪圈。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央政策、对中央精神的执行力”,发现违规时,要从严、从快处罚,使处罚落到实处,不论最后涉及到谁都不应手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则建议,应提请全国人大对机构编制问题进行讨论立法,根治政府机构“超编”。(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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