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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我亏大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4: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陆勇 通讯员钟道晶)某电子厂的王小姐昨日向本报报料,称其所在公司并没有按照规定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工资,她自己被少报了至少500元,从而令自己的待遇受到损害。

  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每年都会发现一些企业虚报社保缴费工资的问题,王小姐所说的情况有一定的代表性,社保部门对于这些企业查实后都会处理。

  公司缴费少申报500元

  王小姐称,她是工伤参保员工,公司为其申报的缴费工资为每月1500元,而他实际月工资为2000元,两者差额为500 元。假如发生工伤,她的医疗费的报销不受影响,但是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的待遇会受到影响。

  她算了一笔账:假如她发生工伤后评残为最低的10级,按规定是按本人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赔付11个月,那么差额就是500×11=5500;如果是5级残废,按本人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赔付76个月,差额就是500×76个月=38000元(包含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样一来,她吃的亏就一目了然了。

  提醒:多关注缴费情况

  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都是要按实际工资申报的,医疗保险是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如果不按实际工资申报缴费工资,就会直接影响到养老和工伤待遇。

  该负责人提醒,参保员工应该多关注自己的参保权益,可向社保机构查询自己的缴费工资情况不要因为“省了”保费而“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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