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3人抢劫团伙,老大叫路某波,今年20岁,是河南人,另外两个成员一个是来自陕西的李某平、18岁,另一个是甘肃人张某轩、17岁。3人都在东莞市东坑镇一家电子厂做工。
在路某波的提议下,他们决定抢劫出租车司机。2007年11月21日19时许,3人租下吴某法的面包车,谎称前往东莞市企石镇一家电器厂。一个小时之后,面包车来到企石镇东平村一处偏僻路段,李某平叫吴某法停车,上前假装付费时将吴某法乱刀捅死。
3人逃跑时被抓获。法院分别判处路某波、李某平、张某轩3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1年。昨日,路某波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