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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给举报犯罪线索的 治安线索也可获奖,最低100元,最高不封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4:45  南方都市报

  

500万,给举报犯罪线索的
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回答记者提问。深圳政府在线供图

  

500万,给举报犯罪线索的
维护深圳治安需要全体市民参与,警方希望通过重奖调动市民的积极性。通讯员供图

  过去在大案要案中使用的悬赏举报制度今后将在深圳成为常态。昨日,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市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已正式通过并实施。市财政将每年拨付500万元专款用于线索征集,常规线索可奖励100元至2万元不等,重大线索不设奖励上限。

  办法上升为市政府决策

  7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在介绍实施这一办法的背景时说,实施犯罪有奖举报,是有效打击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公安局设立了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工作委员会(下称奖委会),成立了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中心,将按照“每件必查,查破必奖,大案大奖,小案小奖”的原则认真开展有奖举报工作。

  以往,警方通常是对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实施悬赏举报措施,此次的奖励办法则将重大治安案件也列入奖励范畴。申少保表示,警方受理举报的范围为深圳市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线索和被全国公安机关通缉的重大逃犯线索。群众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凡查证属实且处以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或予以逮捕的,也纳入奖励范畴。

  申少保说,有奖举报在深圳不是首次,但此次深圳推出的有奖举报有一些新特点:一是制定了专门的制度。对有奖举报工作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实施细则及操作办法;二是设有专门的管理部门。警方抽调了专门人员、指定专门部门、制定专门工作机制,运作效率将更高;三是明确列入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更到位;四是此次有奖举报办法已上升为市政府决策,得到了市政府各部门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去年一年,深圳警方从各方面获得的各类举报线索超过10万条,全市付出的举报奖励金超过200万元。

  有效线索最高奖无上限

  举报人举报线索被查证后,公安机关将对线索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举报线索在侦查破案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元至2万元。

  对于举报社会危害程度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重特大团伙性、系列性案件或重大逃犯线索,以及涉及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也包括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以上数额限制,由奖委会专门研究确定。

  据申少保介绍,举报奖励的领奖时间是公安机关在案件查破或重大线索查证后,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领奖有效期是12个月,过了12个月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据悉,市财政每年将拨500万元专款给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作为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使用。若因举报线索较多而资金不够用,公安机关可按有关程序向市财政提出新的申请;资金如果用不完,将会滚存到下一年,不能挪作他用。

  此次奖励办法特别强调了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申少保说,举报内容实行专人专管,在严格管理线索来源的前提下开展查证工作。对透露举报人个人信息、透露举报线索以及对举报线索查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 市民反应

  最担心举报安全问题

  市民支持奖励有效举报,举报风险备受关注

  彭旦平(律师):早就该实行了

  这样的物质奖励措施早就该实行了,必然会起到很好的效果。现在很多犯罪之所以没被发现,就是因为没暴露出来。奖励办法的实施对于广泛发掘线索将起到促进作用。

  但是,举报人的信息是否严格保密?警方能否给他们提供人身保护?他们若遭报复,警方采取什么措施?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樵彬(维权人士):效果拭目以待

  物质奖励会激发市民举报的热情,但举报的效果如何还要拭目以待。对于真正有正义感的市民来说,他们看中的绝对不是奖金,更关注的是举报效果,即能否维护社会的正义。

  虽然重大线索不设奖励上限,但越是重大的举报线索存在的风险就越高,举报人的安全问题必须考虑周详。

  万先生(职业报料人):举报不图奖励

  我一直为媒体提供各种新闻线索,如果遇到犯罪线索,我会举报,但我最关心的是举报后我的安全。因为提供新闻线索在报料时不会有太多风险,不用实名也可领奖;但举报犯罪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一旦被报复怎么办?这也是所有举报人最关心的问题。

  ■ 五问新规

  公职人员举报可否获奖?

  疑问一:公职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重大线索,是否也列入奖励范畴?

  申少保:不可以。按规定,有几种情形不属于奖励范畴:一.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自身揭发的线索;二.公安机关已事先掌握的线索;三.公职人员职权范围内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属于执行职务行为。有奖举报主要针对普通群众举报的线索。

  举报奖励标准如何确定?

  疑问二:目前的基本奖励标准是从100元到2万元不等,如此大的差额如何确定奖励的具体标准?

  申少保:我们专门制定了一个细则,即根据群众举报的破案线索(价值)或抓获逃犯的危害行为,来决定奖励标准到底是多少。比如刑事案件分为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根据举报线索查获的是特大刑事案件还是一般刑事案件,其奖励标准不一样;再如举报逃犯的,逃犯分A级、B级、C级,我们要根据抓获逃犯的缉捕级别来决定举报奖金额度。

  受理举报程序是怎样的?

  疑问三:警方在接到市民的举报后,受理的具体程序怎样?

  申少保:举报中心接到电话后,会进行甄别,确实属于举报的,警方会向举报人提供一个回执号码,同时给一个密码。在查询系统开通后,举报人可凭回执号码和密码用电话语音系统自动查询,若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当面查询。警方指的每案必查,是指警方内部对举报工作有严格的监督管理程序,举报线索收到后,警方将进行专题研究,对确实属于举报刑事犯罪和重大治安问题的,将通过指令,由公安机关内部有关执法部门具体查证、跟进办理,查证单位会及时将查证结果上报领导,并录入系统。

  公职人员骗奖怎么处理?

  疑问四:如何避免公职人员跟外部人员合伙骗取奖励?发生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申少保: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也是我们管理过程中需要加以关注的。如果公职人员将有关线索做了不合法的转化,公安机关发现后将会作为严肃违纪处理;若情节特别恶劣,我们会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巡防员举报能不能获奖?

  疑问五:深圳有大量的巡防员队伍,他们并非公职人员,但其工作性质很有可能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他们是否被列入奖励范畴?

  申少保:巡防员的确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他们是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巡防员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履行其职务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法律行为后果如举报犯罪嫌疑人,就不属于有奖举报;但他们在个人职务以外了解到线索并举报的,属于有奖举报范畴。

  公民可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具体有以下5种方式:

  ●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市公安局特 服 举 报 电 话22222110,也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举报。

  ●网上举报。在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 .szga.gov.cn)点击“有奖举报”专栏。

  ●短信举报。举报人可编写手机短信,发送到短信报警平台“0755110”。

  ●来信举报。市公安局已制作“110举报信箱”设置于各社区、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市民填写后直接免费邮寄,也可直接写举报信寄到“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中心”,邮政编码是518000。

  ●来访举报。要求当面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可通过电话联系或直接到各级公安执法部门举报。

  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举报中心将向举报人提供举报回执编号,举报人可拨打22222110查询有关查证工作的进度。

  采写:深城记者 刘春林

  制图:张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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