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李建义 许忠志 记者 张冲)近日,哈尔滨铁路警方侦破一起绥芬河强奸幼女案,审理中发现,年仅12岁的受害女孩竟是一名已经有四年性经验的足吧按摩女。
嫌疑人否认自己强奸
6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李海武以聊天为由,将在某足道馆当按摩员的女孩丹淳(化名)带到绥芬河市站前路一家旅店的208房间。随后李海武将房门反锁,亮出挂在腰间的匕首,关闭房灯施展兽欲。事后,丹淳向警方报案,民警得知丹淳1997年3月生人,年仅12岁。此事引起了哈铁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并很快于6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海武抓获。审讯得知,嫌疑人李海武30岁,原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李交代,他和丹淳在2008年4月认识,曾经先后给过丹淳2000元钱,并矢口否认自己知道丹淳的年龄。
8岁时初尝禁果
丹淳肯定地告诉民警,二人去年相识时她就告诉过李海武自己12岁、上五年级,李海武还送她上过学。李最后不得不承认奸淫幼女的犯罪事实,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还了解到,年幼无知的丹淳根本就不懂得保护自己,8岁就与男同学发生过性行为,12岁开始卖淫和与人同居。
问题家庭缺乏关爱
据介绍,小丹淳很小时父母就离异了,父亲因盗窃入狱,母亲又离家出走,丹淳自小就缺少家庭管教。2005年随爷爷、奶奶来到绥芬河。丹淳的爷爷奶奶对其平时的放荡行为竟毫不知情。为加强对丹淳的监管和教育,哈尔滨市铁路警方及时向绥芬河市妇联组织通报了情况,妇联工作人员已经介入干预丹淳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