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高晶霞 记者 吴天飞)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哈尔滨市将对市辖区参合患者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实行日报告制度及“大额医药费用”复审制度。
据了解,为有效控制乡镇卫生院存在的小病大治、门诊变住院、挂名住院和弄虚作假住院等问题,市卫生局要求乡镇卫生院今后每天通过网络上报参合住院患者的相关情况。由市新农合办依据每日报告对住院患者的真实性随时进行现场核实。同时,对参合患者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达到2000元以上的“大额医药费用”实行复审。在审核中发现病历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违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乡镇卫生院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卫生局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不允许以控制“大额医药费用”为借口,无原则中止参合患者治疗用药;要认真执行“垫付制”,对不认真执行“垫付制”或不及时返还参合农民外埠住院报销补偿款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