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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考核办法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6: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赵静实习生孙萌萌)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西安即将迎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第一考”——从现在起到国庆节前,中央文明委将以暗访形式对西安市进行一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这次测评结果将按20%的比例计入下一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总成绩。

  据了解,中央文明委对文明城市评选方法进行了重大调整,确定从今年开始,每年都将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在中央主要媒体上公布排名。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也从“三年一评定”改为“每年测评、三年总评”。每年的文明指数测评结果都按20%比例计入评选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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