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被称为云南最大挪用公款案的“云铜股票案”开庭审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少飞、云南昌立明经贸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汝昌、原副总经理戴琨被同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陈少飞、郑汝昌、戴琨合谋,利用陈少飞担任云铜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便利,挪用云铜公司的资金7.6亿元,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对陈少飞、郑汝昌、戴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陈少飞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