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贫困学子念书都享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7:26  沈阳网-沈阳晚报

  

  沈阳市提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7月22日,记者获悉,沈阳市政府推出五项举措全方位救助沈阳各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从小学到大学,沈阳贫困学子都享受资助。

  在校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面为3%。

  申请办法:9月30日前,市属高校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分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特困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平均资助面为5%;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贫困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平均资助面为10%。一等和二等国家助学金不兼得。

  申请办法:9月30日前,市属高校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应届的贫困大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每生3000元

  资助范围:沈阳户籍并持有本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以下简称《五证》)、学生本人残疾证及孤儿,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并被正式录取的学生。

  资助标准:低保家庭学生每生3000元,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每生1800元。

  申请办法:应届高中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往届高中毕业生持相关证明,于7月25日前直接到学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申报。资助时间与高考录取工作同步,从7月中旬开始,至高校录取结束。

  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按公费减免

  资助范围:在沈阳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沈阳户籍并持有本市民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五证》、学生本人残疾证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孤儿。

  资助标准:对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按公费生学费标准减免,城市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按公费生学费标准60%减免。

  申请办法:新学期开学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或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资助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学生本人残疾证的学生及孤儿。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城市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900元。

  申请办法: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免收课本费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及外来务工农民子女。

  资助标准:对农村学生、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和外来务工农民子女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城市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按60%减免);对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5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对城市低保边缘户家庭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330元,初中每生每年480元)。

  对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城市市内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县城所在地和城市的贫困家庭学生,不收取校内服务性收费(城市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按60%减免),包括(以一次性收费通知单为准):课后看护费、校服费、中小学实践活动材料费。

  申请办法:新学期开学后,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

  本报记者 李明欣

  实习生 刘林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