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发现,将以警告为主
7月22日下午,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平二大队三中队的交警,在南京街砂山交通岗,针对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乱鸣笛现象进行了整治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行动中并没有现场开具罚款单,每名交警都是对驾驶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后,提出了温馨提示:“您还是系上吧!”
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止鸣笛区域或路段鸣笛,要处以罚款50元;而正副驾驶不系安全带,驾驶人要被处以2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副驾驶要被罚款20元。三中队中队长王帅告诉记者,沈阳现在对轻微违法行为初犯实行警告制,希望能对驾驶人起到提醒作用。但是在开具警告处罚单后,再次实施这两种违法行为被拦住,交警会通过警务通查询到,因此会做出相应的处罚。
本报记者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