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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份假报纸讹诈阳春纪委 质疑纪委干涉某公司采矿,警方至今未查明来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7:28  大众网-齐鲁晚报

  副科以上干部均收到假报纸

  6月初的一天,阳春纪委书记陈小锋来到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个牛皮纸信封,发信地址为“云南法×报社”。信封里装着一份5月16日的“云南法×报”,翻开A3版,标题为《广东阳春市:50年承包林地合同履行3年被无端叫停遭质疑》。

  文中称,阳春市宏志公司因发现储量丰富的矿山,得罪社会人士“王某”,王某依靠阳春市某领导、阳春市纪委“陈某”组成的“407”专案组进行干预,永宁镇四个村委被迫诉至法院,终止与宏志公司22000亩生态林50年承包合同。

  同一天,阳江市各县(市、区),阳春市各村委会以上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收到一份《云南法×报》(经济生活周刊第146期),部分人员还收到一份《云南经济×报》,“保守估计有5000份”。后者以《50年林地承包合同3年被终止》为标题,报道了法院审理宏志公司与村委会合同纠纷。

  借此制造舆论影响二审判决

  事发后,陈小锋赶往云南昆明,约见《云南法×报》和《云南经济×报》相关负责人。“云南法×报社领导第一眼看到报纸便说是假的。”陈小锋说,该领导找来了当天的报纸,同时指出假报纸头版明显错误:5月16日的报纸,刊登的是5月17、18日的新闻;文章作者也并非该报社记者。同时开具证明,称报纸“系盗用《云南法×报》报头的假报纸”。

  “拿到证明和真报纸后,让我感到宏志公司已经疯狂了,用假报纸来讹诈我们。”陈小锋认为,宏志公司一审败诉,假报纸出现在二审判决前,除了涉嫌攻击纪委牵头的“407”专案组外,还想借此制造舆论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压,“我们查处非法采矿时,就有人打电话恐吓工作人员说‘敢把车开走,烧你的家’”。

  警方查至邮局后线索中断

  宏志公司经理梁军断然否认假报纸与宏志公司有关,“今年初开始,的确有不少记者来采访,真假难辨,但假报纸不是我们散发的”。

  阳江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发现,信封发信地址注明广州、佛山、阳江乃至云南,邮戳无一例外来自阳江某邮局。

  警方至今未查出邮件来源。陈小锋介绍说,警方查至邮局后线索中断,“我们也没精力追查是谁写的假新闻、印发的假报纸”。

  本组稿件据《南方日报》

  广东阳春纪委整治、打击非法采矿期间,5000份“假报纸”寄送到阳江、阳春各政府部门,公开质疑阳春纪委干涉阳春市宏志公司采矿。阳春纪委书记称,宏志公司一审败诉后用假报纸来讹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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