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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鞋磨脚 商家拒退 消协:这不合“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7:28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李真

  本报7月22日讯 22日,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投诉新鞋磨脚的情况比较多,但包括一些大型商场在内的多数鞋店,都明确表示这种情况不退货,潍坊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此举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21日,奎文区苇湾社区的马女士购买了一双凉鞋,穿了不到十分钟,右脚脚踝就被磨破了,返回店内退货,却被告知不属质量问题,无法退换货。采访中记者发现,像马女士这样的消费者还有很多,有八成以上的女士都遇到过鞋子磨脚退货无门的情况。

  潍坊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鞋子磨脚不退换货,是商家的霸王条款,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如想退换货,可到质监部门做质量鉴定。如鞋子确实有质量或设计问题,消费者可要求商家7日内予以退货。此外,如果确有质量问题还可要求商家支付相应的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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