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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招生 禁止缩写校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7:3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今年本市民办高校招生时,不得缩写校名、办学层次,招生不诚信的学校,将在教学评估中被“一票否决”,失去下一年度招生的资格。

  本市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下月将迎来招生高峰。往年一些民办专科层次学校为吸引考生报考,故意删去校名中的“专修”、“研修”等字样,使校名更好听,或是以“专升本”、“3+1”、“2+2”等招生类型模糊处理“专科办学层次”,误导考生,今年这些做法一律被禁止。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民办学校的招生禁止委托、承包给中介机构或个人。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招生必须纳入全国统招序列,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今年,本市除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部分专业实行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外,其余民办高校均不能组织学历教育自主招生。

  往年,部分民办高校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混同于普通本、专科教育进行误导招生宣传,今年为防止这一做法,市教委要求民办高校需分别印制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的招生简章,分别进行招生宣传。非学历教育学习通知书必须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取证办法等,各民办学校不得向未填报本校志愿、未上线的考生承诺办理统招电子档案投档录取。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民办高校办学应“一校一址”,最多不超过两址办学,更不能在本市行政区外设立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学校还需在校园明显位置公示学校全称、学校性质、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录取方式、证书性质、收退费办法等。

  市民办教育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将受到停止招生的处罚。R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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