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大陆演员八月之后可赴台演出 大陆演员,赴台演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7:55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3日讯 两岸电影与电视产业交流即将松绑,“新闻局”广电处昨日表示,目前正研拟“两岸合拍戏剧要点审查要点”,八月公布后,大陆演员将可赴台演出连续剧。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闻局”广电处处长何乃麒表示,目前两岸当局,对于各自规范,“新闻局”目前尚未开放大陆演员赴台拍摄台湾电视剧,但大陆已经开放台湾演员与制作公司到大陆拍戏,“两岸合拍戏剧要点审查要点”出炉后,大陆演员可正式赴台演出连续剧。

  何乃麒说,两岸电视产业合作模式有很多种,除了演员交流外,业者合拍戏剧也是一种合作的模式,民视的神医大道公,大陆演员比率超过三分之一,“新闻局”方面虽然认定是大陆剧,但“两岸合拍戏剧要点审查要点”公布后,台湾的合作业者,也可向“新闻局”申请大陆剧组人员赴台拍剧,间接创造观光收入。

  “新闻局”强调,电视台制作的本土剧,未来只要本土演员比率超过三分之一,到大陆取景同时,只要后制作业在台湾完成,一样可以聘用当地演员。

  民视与厦门广电集团“神医大道公”,最近成为首件两岸无线电视台合作的八点档连续剧,。

  简旭征说,上周无线电视台业者连袂拜访NCC,希望NCC不要只片面要求无线五台,其它卫星电视台也该一体适用,NCC会将业者意见纳入考虑。

  “新闻局”广电处处长何乃麒表示,“新闻局”目前正在研拟“两岸合拍剧要点审查要点”,由于两岸合拍连续剧,双方出资的资金来源,很难认定是台资还是陆资,因此“新闻局”目前不倾向就资金来源进行审查,未来合拍连续剧,大陆演员与主创人员比率超过三分之一,该剧将视为大陆剧,电视台必须先将连续剧送“新闻局”审查才能播出。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