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让法官远离拍卖槌刻不容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8:32  东方网-文汇报

  本月16日召开的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披露: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郭剑等人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这是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之后,中国法院系统高官落马的又一新闻。而且,这两起法院高官的落马都与司法拍卖相关:黄松有案与“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的拍卖内幕被揭开成因果;张弢、乌小青出事起因是三年前的重庆奥妮企业土地拍卖事件,两人当时为这起拍卖案的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庭长。

  又是司法拍卖?

  据知情人士透露,张弢、乌小青等被调查,与一次司法拍卖有关。

  2000年前后,原奥妮公司经营出现困境,由一家香港企业取得控股权,并把工厂搬至广州。2004年,该公司以合资公司身份起诉中方股东欠款6700万元,其时正是张弢、乌小青任职期间。

  2006年2月,重庆高院对奥妮公司在重庆的“三工场”地块进行公开拍卖。被委托主持拍卖的公司竟然拒绝其他竞买人参加。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的“三工场”65亩地块购置于1997年,购置成本和整治成本为5500万元,时过9年多却贬值为3710万元。

  这起司法拍卖由企业员工举报而引起有关部门重视。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2007年末发出的134号文件认定,此案涉嫌串通拍卖、职务侵占、非法拘禁、商业受贿,某律师事务所涉嫌双方代理等违法行为。由于对拍卖结果没有定论,“三工场”地块闲置了三年。

  今年4月,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司法拍卖有“潜规则”,一旦法官和拍卖机构结成利益关联,司法拍卖就有可能成为少数人的游戏。

  司法拍卖需要“阳光”

  随着黄松有、张弢等法院高官的落马以及“司法拍卖”肮脏交易的被披露,法学界和新闻界对这一领域的关注陡然升温,“整治司法腐败”的呼声也同步升温。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郑伟教授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法拍卖过程中的腐败已经司空见惯。涉讼资产处置均由法官指定拍卖机构进行,而“法槌”与“拍卖槌”之间又缺一道真正意义上的防火墙,司法拍卖就可能成为法官权力寻租的平台。

  郑伟表示,我国虽然已经有一部《拍卖法》,但这部法律对司法拍卖的约束力极其有限。近年来,公、检、法、司等相关法律部门纷纷出台整治司法腐败的文件和规定,最高法院今年初还出台了5大禁令,其中包括“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但这类禁令一是标准太低,混同于普通百姓的道德规范;二是重复,几乎年年都有类似的禁令,喊多了就成了“狼来了”的故事。

  郑伟对重庆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予以高度评价,称之为一场“法院的自我革命”。该规定明确:从今年4月1日起,重庆市所有的司法拍卖,都必须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并公开进行电子竞价。郑伟表示,这是主动将拍卖槌还给市场,让法官指挥不了拍卖槌,司法拍卖的权力寻租也就自然杜绝。重庆司法拍卖体制改革对全国司法系统应该具有启示意义。

  本报记者万润龙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