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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小理发店起名“最高发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9:37  内蒙古晨报

  工商局:依法摘牌取缔

  据新华社消息 店铺牌匾本是商家的字号名称,可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真是费尽心机,店铺名称五花八门,匪夷所思。7月17日,一家号称“最高发院”的小理发店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并予以摘牌。

  一个月前,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有一家名为“最高发院”的理发店开张了,这个店名招来了不少顾客,也引起了工商部门的注意。

  经工商执法人员了解,理发店是20多岁的王女士开的,这个“最高发院”理发店不仅在招牌上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它还是一家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的“黑店”。据五原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介绍,“最高发院”很容易给公众造成误导,有损国家政府机关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依法将其摘牌取缔。 唐国忠 田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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