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伤亡可获赔 新增隧道保护区 新《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规定——
拒绝安检 乘客不能坐地铁
本报讯(记者王巍)今后,乘客不接受安检不但不能进入地铁,还将面临治安处罚。今天下午,最新修改后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将正式出台,地铁安检将成为一项强制性规定。
新规1乘地铁将强制安检
在本市最新一次修改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中,新增了“强制安检”内容。
新《办法》明确规定,对于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
对于拒绝安检,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将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新规 2乘客伤亡地铁买单
新《办法》中,新增了乘客伤亡的赔偿责任规定。《办法》规定,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新规3新增隧道保护区
新《办法》中,首次提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概念。“保护区”范围包括,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50米以内;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以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之内。《办法》规定,“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将严控工程施工,如新建、改建、拆除建筑物;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等。
新《办法》明确规定7类物品禁止带入地铁
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
相关新闻
地铁安检970人次不配合
自去年6月起,北京地铁开始实施安检。
据统计,自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3月20日,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共检查人员2.88亿人次,其中不配合的970人次。
安检检查物品 2.9亿件次,在检出的可疑物品中,包括管制刀具13540件、易燃易爆物品12316件、毒害物品127件、爆炸物品68件、放射性物品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