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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试行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9:47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构建宽松法庭氛围 适应未成年被告人身心特点

  本报讯(实习记者 刘 杰)记者从7月21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召开的“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创新课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上获悉,该制度已于迎泽法院、万柏林法院、清徐县法院三家试点法院正式启动,清徐县法院7月15日首次采用矫正式审判方式审理了第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制度是从构建适应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庭审方式入手,并施之于“宽严相济”的处罚原则。通过审理方式和处罚方式的改革创新,实施教育、感化和挽救的一系列措施,使未成年被告人从心理和行为得到有效矫正,有利于健康成长,不至于再违法犯罪。该制度旨在构建适应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庭审方式,包括法庭布置体现缓和、宽松的气氛;根据案件性质,适度增加诉讼参与人;不拘泥于程式化的庭审方式,采用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案件审理方式。把“教育感化”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全过程,包括在庭审前开展社会调查,掌握未成年人的家庭状况、社会环境和形成犯罪的因素,拟定教育挽救的具体措施;在庭审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开展法制教育;在宣判后,适时开展回访帮教,配合开展好社区矫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坚持教育挽救的方针,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监禁刑的,应以轻刑化为主;对于依法可以判处非监禁刑的,应尽量适用非监禁刑;对于罪行显著轻微或依法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应立即宣告无罪。

  该制度目前尚在试行阶段,预计在12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改革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形成较为成熟和完整的“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机制并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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