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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犯罪 最高奖励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9:48  深圳商报

  今后,对于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每件必查,查破必奖”。在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介绍了深圳市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申少保说,7月15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工作,原则批准深圳市公安局开展此项工作,由市财政拨专款用于奖励。为此,深圳市公安局设立了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工作委员会,成立了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中心,将按照“每件必查,查破必奖、大案大奖、小案小奖”的原则,认真开展有奖举报工作。

  群众举报五大方式

  申少保说,受理举报的范围为深圳市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线索和被全国公安机关通缉的重大逃犯线索。群众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凡查证属实并且处以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或予以逮捕的,也纳入奖励范畴。

  公民可以采取公开或者匿名方式进行举报。具体有5种方式:

  一是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拨打市公安局特服举报电话22222110进行举报。此外,也可以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举报。二是网上举报。可以在互联网上的深圳市公安局网页上点击“有奖举报”专栏进行举报,网址:http:www.szga.gov.cn。三是短信举报。举报人可以编写手机短信,发送到短信报警平台“0755110”进行举报。四是来信举报。市公安局已经印制了“110举报信箱”,投放到各个社区、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市民群众也可以直接写举报信,邮寄到“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中心”,邮政编码是518000。五是来访举报。

  举报中心将向举报人提供举报回执编号和密码,举报人可以拨打22222110,据此查询有关查证工作的进度。

  重特大案件奖金可超2万元

  关于奖励标准,申少保说,举报人举报线索被查证后,公安机关将对线索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举报线索在侦查破案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元至2万元。对于举报社会危害程度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重特大团伙性、系列性案件或重大逃犯线索,以及涉及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也包括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公安机关会在案件查破或重大线索查证后,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领奖有效期12个月。据统计,深圳去年一年从各个方面获得的各类举报线索超过10万条,全市付出的有奖举报奖励金额超过200万元。

  公职人员职务行为不属有奖举报

  申少保说,按照规定,有几种情形不属于奖励范畴:一、凡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自身揭发的线索不属于有奖举报。二、公安机关事先已经掌握的线索。三、公职人员职权范围内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这个是属于执行职务行为,不属于有奖举报。对于深圳为数不少的巡防队员,他们并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但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履行职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法律行为后果,比如说举报犯罪嫌疑人,则不属于有奖举报。但是对于其个人职务以外所了解的线索进行举报的,属于有奖举报。

  在防止公职人员跟外部人员合伙骗取奖励的问题上,申少保说,公安机关内部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案件办理上有严格程序,侦查工作许多环节受到自身侦查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如果出现工作人员将有关线索做了不合法的转化,公安机关将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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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公安回应港人在深吸毒“加刑”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申少保回应了香港媒体提出的港人在深吸毒时被拘留“加刑”的问题。

  申少保说,今年7月4日,深圳使用异地用警的办法,对福田区两个场所进行了清理整治。南山分局承担的是对福田圣保罗夜总会的检查,龙岗分局执行的是福田区皇后大道广场的检查,并分别对查获的违法嫌疑人进行了处罚。7月7日,法制部门在例行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两个分局对发生在同一时间、同样性质的场所、同样问题的处理上,掌握的处罚幅度不同。南山分局对查获的吸食毒品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龙岗分局做出的裁决是处以行政拘留5日。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3款的规定,吸食毒品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对此,法制部门研究后,认为两个场所发生的聚众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情节比较严重,造成社会影响很大,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行为,应当严肃处罚。所以我们启用了内部执法监督程序,龙岗分局对他们抓获的违法行为人已将裁决改为15日。这完全是公安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根据内部处罚监督程序,对下级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管所做出的一项决定。(张惠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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