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7月23日天津消息 (记者张梦薇 翟媛) 天津市作为我国开展控制吸烟立法环保行动主要城市,将修订《天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扩大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实现清洁无烟的公共环境。
此次《条例》重新修订后,将扩大禁烟公共场所的范围,如将禁止吸烟范围由“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病房区”,扩大为“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同时增加宾馆、旅店、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食宿休闲服务的经营场所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工作场所为禁烟场所,并进一步划分为完全禁烟场所和部分禁烟场所。
此外,为了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禁烟管理单位缺乏可操作性措施等问题,天津市将在餐饮、消防、环保、民航、铁路、交通等行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行业禁烟规定。天津市卫生部门还将设立一条24小时运作的电脑化电话热线,负责举报专项登记,并定期在网上公布举报监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