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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会 两人公判后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11:29  生活新报

  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官渡区人民法院在官渡广场召开了“打黑除恶宣判大会”。对马睿永、汉先明两名“80后”被告的判决引来数百名围观群众的议论:“还年轻,居然干出这种事,可惜了。”在议论声中,二人年轻的脸,连同年轻的生命,随着呼啸的警车渐渐远去。

  小柳昨日和姐姐正在官渡广场附近逛街,眼尖的她突然发现广场上有些异样,“姐你看那边,怎么那么多警察?出事了?!”小柳拉起身旁的姐姐向人群和警察聚集的地点凑过去。

  走近人群抬头一看,一个临时搭建的台子挂着红色条幅。左边的大树下数名工作人员正在给过往的行人发宣传单。

  这里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公开宣判大会现场。昨日,官渡区法院对包括故意伤害、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等5个案件的6名被告当众作出有期徒刑1年至15年不等的判决,市中级法院对2名分别犯抢劫和运输毒品罪的“80后”被告宣读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

  ■新闻链接

  抢劫杀人、贩毒 走上不归路

  人物:马睿永,20岁,寻甸农民。

  案情:2008年1月3日凌晨,20岁的马睿永乘坐唐某驾驶的红色夏利车,行驶至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金所乡大坪滩村时,马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尼龙绳猛地勒住唐某的脖子,唐某挣扎了一会便死亡了。马睿永将唐某的尸体从车上抱下,藏在一堵围墙后面并用树枝掩盖,随后将唐某的夏利车(价值人民币35200元)抢走,同时抢走唐某现金470元、联想手机一部。在驾车行驶至羊街镇213国道时撞在公路边的行道树上,马睿永遂弃车逃走。不久其被公安机关抓获,移送检察院侦查起诉。

  判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马睿永抢劫罪成立,且犯罪情节非常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遂判处其死刑并通过上级法院核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人物:汉先明,28岁,昌宁农民。

  案情:汉先明与朋友陶某(已判处)共同策划运输毒品,并由汉先明联系毒品,由陶某组织人员进行运输。2007年10月22日,汉先明在云南省昌宁县将三个装有毒品海洛因的包交给陶某及其邀约的另外三人,随后,陶某等四人在携毒品乘下关开往昆明的客车途经昆明西收费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从四人所带的三个包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0075克。在陶某的交代和协助下,民警在昆明市官渡大酒店抓获组织毒品进行运输的嫌疑人汉先明。

  判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汉先明运输毒品罪成立,且犯罪情节非常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遂判处其死刑并通过上级法院核准,同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报记者 李俊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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