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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亿“大蛋糕”邀民间资本分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11:57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2009年—2010年,这些由政府重点调控的项目将向民间开放,投资者可享九方面的优惠政策

  本报7月22日讯 (记者 康东海)记者今日从省发改委了解到,《关于促进民间资本进入我省鼓励类投资领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过历时9个月的斟酌正式出台。《意见》第一条就明确提出要开放投资领域,2009年-2010年,政府重点调控的6500亿元投资项目将向民间开放,并确定一批具有较好预期收益的重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确定业主。

  据了解,《意见》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铁路、桥梁、城建、环保等基础设施领域和城市公交、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并在土地供应、财政扶持、税费优惠等九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从去年下半年至今,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受到金融危机冲击,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为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在应对危机中的作用,我省出台了该《意见》。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放开投资领域,通过多种经营方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对应对危机、扩大投资、促进增长,调整结构、繁荣经济、扩大就业和推动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到全省GDP的50%以上、税收的近40%、城镇就业人数的70%和新增就业岗位的80%以上。2008年全省纳税超亿元的非公企业达54家之多。

  意见中五方面内容

  开放投资领域:通过转让特许经营权或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推行PPP(公私合作)、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等投资运营形式,引导民间资本全面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实行优惠的土地和环境容量政策:对于重大转型、转产项目,区别情况采取保障用地、优先供地、划拨土地和集约用地等4种办法,解决用地难问题。对转型发展的民营企业,排污量可实行 “减量自用”。

  实行财税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一律向民间投资开放,并严格落实民间投资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多种形式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实行信贷方式创新,尽快出台《山西省民间投资信贷担保体系工作方案》。

  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充实和及时更新招商项目库,完善投资信息发布机制,强化对审批程序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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