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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市民给政府工作打分挂钩干部升迁

  省政府出台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把领导干部作为考核评估重点

  ■记者 胡信锋 实习生 罗凤 彭牡

  本报7月22日讯 今天下午,省政府在长沙召开全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绩效评估委员会主任周强表示,从今年开始,在全省逐步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力争到2013年基本建立湖南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省领导黄建国、于来山、蔡力峰、谭仲池出席会议。

  今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进行绩效评估。目前,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已下发下去。各市州长和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绩效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单位的绩效负全面责任。

  绩效评估挂钩干部升迁

  “要把评估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管理的重要依据,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考核奖惩、选拔任用、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周强说,作为综合反映和衡量政府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手段,要把实施绩效评估与推进职能转变、促进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推行行政问责结合起来。

  “要把领导干部作为考核评估重点,探索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找准对领导干部进行工作监督和业绩考核的切入点,对绩效评估为不合格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或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追究责任。”周强强调。

  公众有“话语权”

  “公众评议的满意度是绩效评估工作的核心环节。”省绩效评估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省绩效办将会同省民调队等有关部门,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特点,选择服务对象作为评议主体,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随机电话抽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全面、系统测评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群众代表等参加,按照评估指标,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对被评估单位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益等进行全面考评。

  “绩效评估分值为1000分,其中指标考核占60%,内部评估占10%,公众评议占30%,绩效评估拉开分值主要体现在公众评议这一块。”这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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