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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亿巨款返台拖拉 台检确定对陈致中求处重刑 陈水扁,陈致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12:34  台海网

  

12亿巨款返台拖拉台检确定对陈致中求处重刑

  台湾《壹周刊》图

  台海网7月23日讯 扁案即将在7月底展开辩论庭,陈水扁持续采取“四不一没有”抵制策略,儿子陈致中与媳妇黄睿靓则全力配合拼缓刑。日前陈致中夫妇悄悄赴特侦组,正式签下授权书,指示瑞士美林等银行以法人代表身份,将扁家宝昌等人头公司新台币12亿元(新台币,下同)存款,汇回台湾特侦组指定帐户。只是依作业时间,真的汇回台湾需要5个月时间,赶不及在9月底扁案宣判前汇回,特侦组论告时,已确定会对陈致中求处重刑。

  据最新一期台湾《壹周刊》报道,特侦组日前再度传讯陈致中,要求他正式签署指示瑞士美林等四家银行,将扁家瑞士12亿元的存款汇回台湾,其中包含最早的“海角7亿”及国泰世华保管室汇流瑞士的5亿元。

  

  特侦组对于陈致中在1月间就在法院首次出庭时认罪,并向特侦组递状请求认罪协商,结果过了半年,前后签过2次授权书,却一再发生签署文件与规定不符,最后都无法将钱汇回台湾,感到不满。特侦组认为,陈致中显然有意推迟汇款时程之嫌,5月间还特定委请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达,赴瑞士与瑞士司法部洽谈汇款细节。

  陈致中曾对外表示,已委请瑞士当地律师处理汇款回台事宜。但经林达检察官与瑞士司法部确认后,发现根本没有这回事;瑞士司法部官员表示,根本没有当地任何律师与他们联系,消息传回特侦组,让特侦组更怀疑陈致中的诚意。

  对此,陈致中委任律师叶大慧连声喊冤,指陈致中与黄睿靓全力配合检方,连续四、五次以书信、签署委托文件等方式,先后向相关银行表明,希望将冻结款项汇回台湾指定帐户。但相关帐户因触犯国际洗钱防制的相关规定,须由瑞士检方下令银行解冻相关帐户才能汇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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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陈致中让特侦组非求处重刑不可的原因,是他把汇款责任推给特侦组,认为只要“最高检”出具公函,交给瑞士法院及银行,就可以把钱汇回台湾;但是一旦经由“最高检”出具公函,陈致中势必可以向瑞士方面表达,汇款是出于被迫,并非自愿,钱还是汇不回来。

  检方为了迫使陈致中尽速将钱汇回台湾,不得不祭出重刑,但就算12月款项全部汇回台湾,一审已遭宣判,认罪协商程序结束。陈致中想要请求法院宣判缓刑,得等到二审上诉,并须走完全部的法律程序,才会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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