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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一方带着强生的产品出庭 摄/记者王巍
沐浴露包装未标注产品含毒 消费者起诉侵犯知情权 今开庭——
强生当庭提交141页证据
本报讯(记者王巍)强生公司产品含有毒物质,消费者起诉其侵犯知情权一案,今天上午9时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强生公司当庭举出长达141页的专业证据,证明自己的产品无害。同时,对消费者一方从网站和媒体获取的证据,表示不具“说服力”。
消费者
包装未标注产品含毒
史女士多年来,一直给儿子使用强生公司生产的婴儿香桃沐浴露。
史女士诉称,该产品包装上,从未标明含有二恶烷和甲醛。
被检测出含有上述两种有毒物质后,该产品包装仍不标明相关字样。
史女士认为,强生公司侵犯了其知情权。史女士要求,强生在该产品包装上标注相关字样,并当庭道歉。
当庭,史女士的代理人出示了从网站和媒体上下载的,关于强生产品的报道和不要使用强生产品的建议。
强生公司
现行法律没规定要标注
在今天的庭审中,有备而来的强生公司提交了长达141页的专业数据材料。
强生公司答辩称,目前产品中含有微量二恶烷,但这是随原料带入产品的,技术上无法避免。
目前,现行法律也并未规定,要求强生标注如此微量的二恶烷。
强生公司的律师同时认为,消费者一方源于网站和媒体的证据,并非权威部门发布,缺乏“说服力”。
案情回放
2009年3月,美国一非营利消费者组织发布检测报告,称强生等多家公司的婴儿卫浴产品含有有毒物质。
此后,强生婴儿洗发精在台湾一些大卖场下架。
3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称,在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产品的一个批次中,检出含有微量二恶烷和甲醛。
史女士成为本市首个将强生公司起诉到法院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