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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赔宝马一万多三轮车主不干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13:38  法制晚报

  要赔宝马一万多三轮车主不干了

  警方:责任认定不能改

  本报讯(记者李一男)听说自己有可能要赔偿宝马车主1万多元损失,骑三轮车收破烂的王师傅不干了,非要宝马车主带他到交警队改责任认定。

  昨天下午3时许,朝阳公园南路和甜水园街交叉路口,一辆宝马车准备从一施工工地左转进入朝阳公园南路时,将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三轮车撞翻,蹬三轮车的王师傅左腿膝盖磕破了一层皮。

  记者赶到现场时,被撞翻的三轮车已经被交警拖走,宝马右侧大灯被撞坏,前挡板也被撞裂。

  据目击者任先生说,宝马拐弯时车速较快,司机没有看到三轮车。“这个地方有个工地,三轮车贴着工地的围挡行驶,司机也很难防备。”任先生说。

  王师傅向记者展示了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单,上面写着宝马车和三轮车承担同等责任。“宝马车主说了,他修车要花3万多,如果是同等责任好像我还得赔他1万多元,我希望交警能把宝马车主认定为全责。”王师傅说。

  交警说法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朝阳区交通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警在认定事故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后,结果不能被更改。

  该工作人员介绍,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是指该事故中造成的所有损失要由事故责任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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