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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15:2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春7月23日消息(中国之声记者刘天思)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总结交流经验,围绕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和深化农村卫生服务改革,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农村卫生工作,推进医改目标的实现,卫生部今日在长春召开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卫生部部长陈竺,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吉林省委常委、副省长竺延风出席会议。

  陈竺在会上指出,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推进农村卫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提出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六年多来,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农合制度在广大农村地区全面建立,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二是新农合制度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已成为卫生工作的一大亮点。三是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条件明显改善。四是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五是转变运行机制,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农村卫生改革进一步深化。六是探索新时期农村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提供有效结合的路子,为建立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陈竺说,六年来,我们牢牢把握农村卫生这一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贯彻《决定》,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农村卫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由2003年的65.4/10万下降到2008年的34.2/10万,农村婴儿死亡率从28.7‰下降到14.9‰,农民群众健康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陈竺指出,农村卫生不仅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整个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关于医改的政策要求内涵丰富,政策性强,需要统筹城乡齐头并进,但重点、难点还是在农村。尽管近年来农村卫生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明显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如果卫生改革没有在农村取得应有的突破,就谈不上医改取得了进展,如果没有在农村的成功,就很难说医改的成功。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举足轻重。对于新农合制度,五项重点改革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而新农合在几项医疗保障制度中,覆盖面最广,参加人口最多,只有把新农合制度巩固发展好了,才能为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医改意见还明确提出要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一目标的实现关键也在农村,只有农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任务落实,使广大农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才能有力地推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医改的决策和部署,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以更多的投入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以更深厚的感情关心广大农民健康,增强做好自身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加大投入,以城带乡,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促进城乡居民健康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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