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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质监局12条措施支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16:02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李伟)7月22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关于支持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从4个方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加大标准计量支持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免费提供所需的各类现行的农业技术标准,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相关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技术、管理、作业等全面的标准体系,并督促指导其实施相关标准;积极优先为家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计量检定服务,其委托检验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费给予最大限度优惠。

  支持食品小作坊改造升级

  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增加农民收入的企业,将积极引导其改造升级,从技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建立规章制度和开展相关教育培训;结合当地实际,尝试让同质型合作社共建一个化验室,进一步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负担;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生产许可证。

  为产品质量保驾护航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下调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质量检验成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的不合格产品,坚持按原则走整改程序,不得随意实施处罚,帮助其通过整改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次品率﹑废品率和不合格产品率。

  首次违规不罚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生产加工的农产品发现其标识标注不符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令整改,首次发现者一般不给予经济处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生产加工的农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或计量监督检查中定量包装商品不合格的,首次发现者一般不给予经济处罚,责令期限改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超期未年审者,责令改正,一律免于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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