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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院”今纠正林毅夫叛逃一说 林毅夫,叛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17:14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3日讯 针对林毅夫(本名林正义)1979年从金门“叛逃”到大陆案,台湾“国防部”原本认为,林所涉罪刑已超过追诉时效,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后来却以林为继续犯进行调查并通缉。对此,台湾“监察院”经过调查后认为,“国防部”对于“叛逃人员”之法律适用问题,迄今仍未定论,引发外界争议,斲伤台军威信并影响当事人权益,今天通过纠正案。

  据中评社报道,对于此案,“监察院”2002年间就曾展开调查,认为“国防部”处理林毅夫涉嫌“叛逃”,违反法律规定与社会正义,而且“金门防卫司令部”对于如何确认人员失踪之程序未予周延律定等缺失,就曾经纠正过“国防部”和金门防卫司令部,时隔7年后因为林毅夫“叛逃”事件,“国防部”二度被纠正。

  本案提案“监委”为叶耀鹏和赵昌平,纠正文指出,“国防部”多年来采淡化消极处理态度,经他人告发后才发布通缉,而且没有就类似案件积极寻求跨部会协调并建立配套措施。“国防部”明知林毅夫非失踪而为“叛逃”,却始终采行淡化消极处理态度,直至2002年因为他人告发而发布通缉,嗣后又未能即时就类似案件积极寻求跨部会协调并建立配套措施,徒以台军忠诚为尊,却未顾及人权,核有未当。

  

  林毅夫生于1952年10月,籍贯为台湾省宜兰县;1971年,台湾大学农业工程系肄业;1978年,台湾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硕士;1982 年,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1986年,美国芝加哥经济系博士;1987年,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发展中心博士后,曾任大陆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去年2月获世界银行任命为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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