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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品标价精确到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21:39  金羊网-新快报

  

超市商品标价精确到分

  顾客买一件商品比买两件更实惠

  ■新快报记者 周晶晶 实习生 陈文婷 蔡振丰 文/图

  在超市买一件标价为1.68元的商品,收银员会向你收1.6元还是1.7元呢?不少市民认为,由于商家缺少分币,顾客购买标价精确到分的商品往往拿不足找零,1.68元的商品实际上要收1.7元。近日,记者对珠海几大超市进行调查,发现大多数商家并没有实行“四舍五入”的收款手法,而采用了比较复杂的计价方式。

  买单件比买多件更划算?

  记者在“华润万家”拱北分店选购了两种不同牌子的饮料共三瓶,一瓶标价为1.68元,另外两瓶相同的饮料标价为2.35元。从标价上看,三瓶饮料应收6.38元,而实际上,收银员结账时只收了6.3元,并没有出现“四舍五入”的收款现象。

  仔细核对收款小票,记者发现:两种饮料在小票上显示的单价分别为1.68元和2.35元,与标价无异。不过,“合计”和“收款总额”均显示三瓶饮料的总价为6.3元,把应收的8分钱舍掉了。

  超市的收银员解释,对于这些标价精确到分的商品,如果顾客只买一件,收款系统会自动把标价里的“分”舍掉,无论1分还是9分;如果顾客买2件或以上,系统会按照标价计算总价,然后自动把总价里的“分”舍掉。例如,一件标价为0.69元的商品,顾客买一件要付0.6元,买两件则需付1.3元,每件商品的单价变相提高为0.65元。也就是说,买一件商品比买两件更划算。

  这种计价方式仅适用于标价精确到分的商品,虽然免去了找零的麻烦,却造成了买得越多就越“贵”的怪现象。“家乐福”一前台服务员告诉记者,超市的收款系统一直采用这样的计算方法,超市是零售业,一方面用分币找零不现实,另一方面为了避免顾客投诉找零不足,唯有采用这种计价方式。

  市民查先生认为精确到分的标价手法确实不妥,但“要买多件商品的时候,不会为了便宜几毛钱就一件一件地付款,这样太麻烦,又浪费时间”。

  为何把标价精确到分?

  记者走访珠海市多家超市,发现标价精确到分的一般是处于促销期的快速消费品,如零食、水果、纸巾等。这样的标价方法向来不受认可和欢迎,纸分币自2007年4月1日起已停止流通,硬分币虽仍未退出流通领域,但持有者少,这意味着分币不适用于超市购物。另外,对于小宗购物来说,商品的实际价格往往低于其标价。

  为何各大超市仍旧坚持把标价精确到分?据介绍,“四舍五入”计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超市虽有制定价格的权力,但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标多少钱就收多少钱,不应“四舍五入”,不给找零属于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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