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困难企业”认定办法出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0:58  新文化报

  何谓“困难企业”?如何认定?困难企业的“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都包括哪些人?社会养老保险补偿和岗位补贴,究竟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实惠?

  长春市57条促进就业和创业的“黄金新政”出台之后,这些问题成为焦点。

  近日,长春市出台了《长春市困难企业认定办法》,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白青山对涉及“困难企业”这一关键词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读。

  “困难企业”认定

  享优惠前提:未裁员或少量裁员

  57条“黄金新政”中规定,困难企业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现行费率的基础上,各降低0.5个百分点。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才符合困难企业标准?

  《长春市困难企业认定办法》中,对困难企业认定范围有四个要求。第一,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第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长春市产业政策的企业;第三,依法足额纳税并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第四,金融危机影响以来,采取稳定岗位措施,未裁员或少量裁员的企业。

  对于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恢复生产经营无望的企业,不纳入申报范围。

  认定需要具备七个限定条件

  《长春市困难企业认定办法》中,对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有七个限定。一、2008年以前登记注册;二、连续3年以上依法申报并足额纳税的企业;三、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生产总值、主营业务收入或纳税总额同比下降30%以上的企业;四、2008年和2009年,裁员均不超过在册职工总数5%的企业;五、按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发工资职工人数,大于职工总数50%的企业;六、有切实可行的稳定企业员工岗位的措施和方案,正在实施的企业;七是暂时遇到生产经营困难,但对稳定就业岗位量较大,需要及时帮扶的企业。

  申报要准备十方面的材料

  有十项内容,是确认“困难企业”的必审材料。一、申请认定报告;二、据实填报的《困难企业认定书》;三、享受扶持政策后不裁员承诺书;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五、2007、2008、2009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六、2007、2008、2009三年企业工资表;七、2007、2008、2009三年企业纳税凭证或相关证明;八、2007、2008、2009三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九、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十、能够证明其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其他有关材料。

  认定由帮扶办公室负责

  长春市、县(市)区都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帮扶困难企业稳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困难企业认定日常工作。

  困难企业认定实行分级管理。长春市帮扶办公室负责认定驻长中省直企业及市属企业,各县(市)区帮扶办公室负责认定县(市)区属企业。

  长春市帮扶办公室设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就业处,电话是0431-85679921,各县(市)区帮扶办公室正在组建中。

  就业困难群体范围

  具体包括六类企业职工

  按照长春市57条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对困难企业的“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就业困难群体包括哪些人?具体包括以下六类企业职工,一是企业中年龄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职工;二是企业中的残疾职工;三是企业享受工伤待遇的职工;四是企业中“零就业家庭”职工;五是企业中的低保家庭职工;六是随军家属。

  其中,享受到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困难企业只能任选其一。如果以服务类企业选择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为例,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险种,缴费比例分别为21%、2%、7%、0.5%、0.7%,上年最低缴费基数按1348.2元计算,那么,每名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可得到社会保险补贴420.6元;如果选择享受岗位补贴,按照长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每名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可得到305元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直接拨付到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账户,岗位补贴直接拨付给困难企业,专项用于工资支付。

  如果发现虚报冒领扶持资金的可举报,长春市监督举报电话是12333。本报记者艾灵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