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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物业整改请业主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1:4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今后,市住建委在检查物业企业时,如发现问题要求其整改,会要求将整改问题的公告贴在小区显著位置,邀请业主监督物业的整改情况。昨日,市住建委在检查两家小区物业企业时就使用了这一方式。

  物业被查出问题请业主监督整改

  昨日,检查组首先来到位于南四环附近的城南嘉园小区。检查人员发现,小区电梯机房没有应急照明,控制柜未铺设绝缘胶垫,通往水泵房的楼梯间堆满杂物。在责令该物业企业整改的同时,市住建委物业处的负责人还拿出了一张公告,要求物业企业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中除了列出要求物业企业整改的几大问题外,还在下方标注“针对上述问题,已经针对物业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5日内整改完毕,请广大业主监督。”落款为“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随后,检查组前往海淀万泉新新家园小区,该小区的物业虽是一级资质企业,但发现的问题更多,包括消防中控室的监视系统已失效等。检查组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贴出请业主监督整改的公告。

  整改不到位业主可打电话投诉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本月起,北京开展了物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前为物业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下一步市住建委和各区县建委将集中检查。

  市住建委物业处负责人表示,采用请业主监督的方式,主要是因为业主更容易发现问题。今后不仅是物业安全生产的检查,还包括物业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检查。业主如发现物业企业整改不到位,可向所在区县建委举报,也可拨打市住建委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市住建委投诉电话:6398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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