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时许,市中院12号法庭内座无虚席,18名查尔斯的非洲朋友前来旁听宣判。
9时10分左右,庭审开始。查尔斯出庭时,向朋友招手示意。法官宣读判决书时,由一名翻译向查尔斯转述。查尔斯一语不发,很认真地听着宣判。
9时30分,判决书宣读完毕,查尔斯被法警押走。在出门的刹那,他回头望了望朋友们,看上去很平静。
据了解,判决前,查尔斯的留学生朋友已代其向受害人家属赔偿87880元。
市法院审理认为,查尔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酒后驾驶无牌证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并逃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准确。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准许其朋友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视为查尔斯具有一定悔罪表现。鉴于查尔斯系初犯、无前科且愿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故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