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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品”招牌引起市民反感 工商纠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2:31  华龙网-重庆晨报

  事发南坪;工商部门提醒,店名不能只顾标新立异,七类名称不能用

  本报讯 (记者 杜海 实习生 李漫)理发店取名“独品”,让过路市民联想到“毒品”,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昨天,南岸区工商分局调查后,责成经营户拆除这样的招牌。

  “独品”让人很不爽

  南岸区工商分局副局长焦强峰昨日介绍说,7月20日,该局接到12315热线转来的一起投诉,称南坪公交车站一理发店,店名叫“独品”,与毒品谐音,看了后叫人很不舒服,有碍观瞻,有损公德。南岸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随即前往调查,调查发现,该经营户未经批准,擅自将店名“独品”作为户外广告发布,遂责令经营者拆除店招。

  “由于这家理发店整改及时,暂不对其处罚。”焦强峰说,这家理发店的个体字号名称“南岸区南坪东路独品造型理发店”,虽然在早先核名通过,但不能直接用于店招类户外广告发布,如要发布,须通过工商部门的广告内容合法性审核,否则将面临3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七类名称不能作店名

  南岸区工商局随后将“独品”这一名称上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认为,“独品”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和联想,引发不良心理反应,应予纠正。

  焦强峰提醒经营者,在取店名时不能只顾着标新立异、吸引眼球,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福尔摩萨”等),含有封建文化糟粕的,有消极政治影响的(如以反动政治人物和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格调低级、庸俗甚至含有色情内容的,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的,易引发社会公众不良反应或误解的,以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名字作字号的,均不符合规定。市民发现类似店招,请拨12315举报。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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