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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出狱后被判赔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2:5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赵某打伤医生获刑10个月,服刑完毕后医生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他被判赔。记者昨天获悉,因赵某不履行判决,医生已经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去年3月16日晚,赵某陪朋友去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看病。因为对医生不满,赵某挥拳向洪医生的头部打去,导致对方左眼眶下壁骨折。去年9月,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个月。服刑完毕后,洪医生对赵某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等2550元。庭审时赵某称,洪医生在刑事程序中没提起民事赔偿,使得他没有机会因积极赔偿获轻判,所以不愿意赔偿。

  法庭认定,洪医生可以在刑事程序后提出民事诉讼,判决赵某赔偿洪医生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550元,并加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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