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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水价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

  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改委23日介绍,为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水价改革,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指出,要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和比价,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工作,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促使供水企业严格控制人员的不合理增长,着力降低管网漏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依法履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

  通知指出,水价调整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审慎决策,把握水价调整时机,统筹考虑与其他价格改革的衔接,稳妥地做好水价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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