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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进城” 农民放心入住集中居住区

  本报讯(记者 谢佳君)农民“进城”这一概念,不是单纯地进入城市居住。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城市文明的成果,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进城”。昨日,在大邑县雾山乡同源小区,记者发现了让农民持股“进城”的雏形。

  在同源小区,居住着雾山乡虾口村、两河口社区的村民。地震给这两个村造成了严重损毁,经过当地村民民主议事,一致同意搬迁到同源小区现在的位置居住。然而,同源小区并不在虾口村范围内,搬迁到这里居住,农民的户籍怎么办?土地怎么办?重建遭遇了难题。

  为了让农户放心入住,雾山乡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乡实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两个固化”,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或股权量化到户,新增人口通过继承、赠予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就意味着,虾口村的村民可以把户口迁到同源小区,享受“进城”带来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同时,享受虾口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所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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